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开庭

原标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傅政法案徇私枉法案一审开庭

今天,华受贿徇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私枉审开徇私枉法一案。傅政法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华受贿徇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私枉审开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1年,傅政法案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华受贿徇局长,私枉审开北京市委常委,傅政法案公安部副部长,华受贿徇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私枉审开司法部部长,傅政法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华受贿徇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私枉审开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傅政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公开审理部分的庭审。(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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