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来源:财联社

【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财联社1月13日电,卫健委印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发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型冠行第《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症高危人群,状病症病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毒感但是染重年龄 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例诊疗方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案试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卫健委印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发新特别是型冠行第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 94%,状病症病应警惕病情恶化。毒感

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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